甘為梅花送暗香
來源:人民法院報
責任編輯:馬 靜
發(fā)布時間:2015/9/10 17:03:09
甘為梅花送暗香
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葛蘊蕓
時光匆匆,我在民一庭走上代理審判員的崗位已一年了,我不時回憶自己這一年獨立辦案的點點滴滴。
在這里,有萬家燈火下的家長里短,也有大千世界里的人情冷暖,我所面對的當事人的情緒,憤怒、悲傷、焦急,像發(fā)酵的面包那樣不斷膨脹。但我始終認為,每一個案子都有它特有的死結(jié),也必然有它獨特的解法,如果被表面的復雜、困難所嚇退,被當事人的情緒所左右,那公正裁判便也成了鏡中花水中月。
記得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,被告是已故父親的4名子女,由于感情不和,早已聯(lián)系甚少,在送達環(huán)節(jié)便出現(xiàn)了小狀況,4名被告的傳票有3人直接退回了法院。在與他們的電話聯(lián)系中,他們言辭激烈地敘述著過往的種種,甚至不經(jīng)意間把法官放在了對立面,均表示不愿接收材料,更加不愿意到庭參加訴訟。
但是,我沒有因為對方的敵視和嘲諷而放棄,在此后的一周中,我反復打電話給他們兄妹三人,向他們告知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,漸漸地,我從一個“敵人”變成了安靜的傾聽者,最終,兄妹三人同意簽收法院的材料。后來,他們開玩笑說:“法官,沒想到你這么年輕,居然這么有韌勁。”
這樣的情景在反復上演著,我也憑著這股“韌勁”圓滿了結(jié)了一些案件,雖然不是很多,但我告訴自己,無論在多困難的環(huán)境中,始終要做那墻角的梅花,凌寒而立,勇敢地盛開。
法官,一個我兒時的夢想,一個響亮的稱謂,當理想照進現(xiàn)實后,案件的接踵而至讓我無暇細細品味這份榮譽,只顧于字里行間斟酌,于大街小巷奔波,為了每一件案件的順利解決默默地付出時間與精力,身體的疲累顯而易見,但心靈卻日漸充盈。
還記得一起案件,當我聯(lián)系被告時,他的態(tài)度讓我覺得原被告之間只是缺乏基本的溝通和法律常識,而我則需要充當他們之間的橋梁。在認真查閱相關(guān)法條后,我多次找到雙方,向他們解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并耐心傾聽他們講述兩人間的故事,用感情消除雙方的隔閡。終于有一天,原告打電話來說被告已自愿履行了義務(wù),向法院申請撤訴了,他真心感謝我做的工作,修復了他們兩人瀕臨破碎的情誼。
掛了電話,我如釋重負,一轉(zhuǎn)頭便開始審閱下一個案件。我覺得這樣就很好,用心辦好每一個案件,用情對待每一個當事人,用自己的行動履行當初的誓言,傳播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正能量,就像冬日里散發(fā)暗香的梅花,默默地用生命表達著世間的美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