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普法辦在江蘇試行《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(試行)》
來源:法制日報
責任編輯:馬 靜
發(fā)布時間:2018/5/22 15:28:28
日前,全國普法辦批復江蘇省法宣辦,同意在江蘇試行《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指標體系》),同時要求江蘇“認真開展試點工作,及時反饋實施中的經(jīng)驗做法及存在問題,對指標體系作進一步修改完善,創(chuàng)造可復制、可推廣的江蘇經(jīng)驗”。
為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“堅持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一體建設”的重大決策,落實江蘇省委作出的法治政府、法治市場、法治社會建設共同推進的重要部署,2015年10月以來,江蘇省司法廳、江蘇省法宣辦組織專門力量,加強調(diào)查研究,制定了《指標體系》。
通過2年多的試點測試、全面測試、專家論證及調(diào)查驗證,修改完善后的《指標體系》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《決定》所確定的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、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、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、健全依法維權(quán)和化解糾紛機制等法治社會建設的四大基本任務,充分對接區(qū)域法治建設相關指標,緊扣法治社會建設的要求,現(xiàn)包含5個一級指標、17個二級指標、59個三級指標,涉及矛盾糾紛排查調(diào)處、公共法律服務、特殊人群服務管理、法治宣傳教育等法治社會建設重點工作,填補了國內(nèi)法治社會評價評估體系的空白,這在全國尚屬首創(chuàng),得到了中國法學會副會長、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的高度評價。
江蘇省司法廳、江蘇省法宣傳辦表示將以貫徹落實全國普法辦批復精神為契機,圍繞黨的十九大確立的“到二O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,基本實現(xiàn)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”的目標定位,加快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實踐,先行先試,累積經(jīng)驗,努力打造更多可借鑒、可復制、可推廣的法治社會建設地方樣板,充分展現(xiàn)司法行政服務發(fā)展、服務人民的價值追求和使命擔當。(蔡長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