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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0/2/26 15:50:03
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張昊
新冠肺炎疫情期間,農民工遇欠薪怎么辦?日前,司法部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學習宣傳貫徹<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> 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于到窗口申請辦理欠薪案件的農民工,一律免于審查經濟困難條件,并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做到當日申請、當日受理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農民工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。要充分發(fā)揮公職律師、公司律師和黨政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法律顧問的作用,鼓勵為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農民工的政策出臺提供法律意見,對生產、經營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食品、醫(yī)療、建筑用品的企業(yè)和工人及時提供法律服務。要引導農民工優(yōu)先通過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和網(wǎng)絡平臺進行法律咨詢和申請法律援助。要深化便民服務措施,依托司法部及地方法律服務網(wǎng)“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”,做好農民工欠薪線索收集、留言咨詢解答、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等工作。要聯(lián)合人社部門,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(xiàn)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,明示法律援助申請渠道、“12348”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信息。
《通知》強調,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組織動員基層人民調解組織、人民調解員,根據(jù)所在村(居)委員會工作安排,采取適當方式開展矛盾糾紛排查,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對誤工返鄉(xiāng)農民工等人員集中居住區(qū)域定期排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各類矛盾糾紛。要充分發(fā)揮各類調解組織在解決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中的積極作用,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作為排查調解重點內容之一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苗頭隱患線索,實現(xiàn)抓早抓小、應調盡調,依法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深化普法宣傳工作,針對疫情期間企業(yè)延遲復工、被隔離人員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障等涉及農民工群體的社會關注問題,及時組織專家解讀,回應社會關切。要加強對人民調解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職能的宣傳,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