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渭縣隴山司法所成功調處兩起鄰里糾紛和勞務糾紛案件
來源:甘肅司法網(wǎng)
責任編輯:馬 靜
發(fā)布時間:2018/12/20 15:50:39
本網(wǎng)訊(通訊員 包選寧)近日,定西市通渭縣司法局隴山司法所對12月份調處的兩起相對復雜的涉及鄰里糾紛和勞務糾紛的案件,經(jīng)案件雙方當事人委托,進行了訴前確認。有效地解決了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人民調解協(xié)議的問題,固化了人民調解成果。
當事人路某與當事人楊某在年初簽訂危房改造建房協(xié)議。按照協(xié)議內容,工程造價為41000元,路某應自籌19000元,國家補貼款項22000元在撥付后付給楊某,竣工后,路某已經(jīng)付楊某10000元。11月27日當事人楊某得知國家危改補貼資金撥付到路某賬戶后索要時發(fā)生爭議。司法所以“調解跟著矛盾走”的工作方針,快速反應,在隴山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,雙方當事人最終回歸到理性維權的思路,簽訂了人民調解協(xié)議,糾紛得以化解。
當事人程某與南某系埂上埂下鄰居關系,雙方關系一直和諧,但程某在3月修房過程中動用機械,機械踩壓其門前,加之雨水過多,門前坍陷,導致其埂下南某的主房后背被填埋達20立方,后背滲水。村級多次調解無果,隴山司法所針對兩家人力不足,南某主房后背太窄無法取土和侵權責任等存在的客觀事實,敦促兩家和解,同時借村級公益人員力量,促成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(xié)議。
從近幾年的調解實踐看,對人民調解協(xié)議中有約定付款期限的、侵權糾紛的兩類特殊調解案件,有可能因為協(xié)議的履行引發(fā)新的糾紛,隴山司法所在調解上述案件時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申請訴前確認,固化人民調解效能、加快協(xié)議履行效果。據(jù)悉,隴山司法所年內訴前確認案件已達到調解量的40%。(定西市通渭縣司法局供稿)